二〇二一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 村部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和《自然资源 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的要求,科学指导和规范贵州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在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地方实际,补充细化规划编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定,制定本指南。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指南侧重于原则性和导向性,后期将结合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各地村庄规划编制反馈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贵州省第一测绘院、贵州省城乡 规划计研究院
目录1总则.....................................................................................................-1-
2编制要求.............................................................................................-3-
3规划内容.............................................................................................-6-
为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 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对于历史 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红色美丽村庄等具有特殊要求的村庄,村庄规划编制还应落实相关政策要求。1.4规划评估
本着勤俭务实编制规划的原则,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经评估不符合要求,需补充完善的,按本指南要求补充完善 后再行报批。
规划范围为村行政辖区范围。各地可结合实际,以一个 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底线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设行为,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促进人与自 然和谐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集约节约布局。落实“多规合一”要求, 统筹安排村域国土空间,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优化各类空间要素和设施布局。
坚持文化传承,突出地域特色。尊重自然地貌和乡土文 化,协调好与自然山水环境及原有村庄肌理的关系,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彰显贵州文化特色、地域特点、乡土风情和时代特征。
坚持按需编制,分步有序推进。鼓励试点先行,结合村庄自身发展条件和需求,按需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实行分步编制、分步报批,避免脱离实际追求大而全的村庄规划。坚持村民参与,体现民生民意。村庄规划要坚持村民主体,村支两委组织村贤、党员、企业家等能人积极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知情权、参与权、
(1)组织领导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
批,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村庄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技术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
(2)调查研究梳理资料清单,开展相关基础资料收集准备工作,通过
(3)规划编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本次规划需要解决的主要问
题,充分吸收已批准的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等相关既有成果,结合村庄类型、地域特征、村庄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等情况,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委会、村民代表意见,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村庄规划编制意义、主要内容、
(4)成果审批备案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并经村民会议或
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地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公示。
村庄规划批复起30个工作日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应逐级汇交规划成果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监督。
(5)规划修改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全体村民监
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变更。村庄规划原则上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村庄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
各地应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结合航拍影像、现场调查等方式,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
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统一底图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 图。
(1)“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采用“基础内容”+“细化增补内容”分步递进的编制方式。
(2)对于暂时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可将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村庄规划。
(3)鼓励各地将村庄规划相关要求转化为村规民约,确保村民易懂、村委能用、乡镇好管。
3规划内容
村庄规划分为村域规划和自然村(组)规划两个层次,村域层次主要是统筹村域自然山水地理格局和村庄形态的有机融合,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要求。自然村(组)层次主要是解决村集体发展和村民建房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结合不同村庄的发展需求,采用“基础内容”+“细化增补内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可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先编制“基础内容”,后期逐步补充完善。基础内容是保障村庄安全、协调、有序发展的底线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村庄发展目标、国土空间布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自然村(组)空间布局、安全和防灾减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近期实施项目安排等内容,应当优先编制到位;细化增补内容应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和基础内容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产业发展布局、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村庄配套设施建设、农房住宅建设管控与风貌引导等内容,各地可依据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细化增补。具体内容详见表3-1。
表3-1村庄规划“基础内容”+“细化增补内容”编制内容一览表
3.1.1村庄发展目标
(1)村庄分类在综合分析村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发展条件等基础
上,因地制宜的将行政村范围内自然村(组)划分为“集聚发展类村庄”、“整治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暂不分类村庄”等村庄类型。其中“搬迁撤并类村庄”要审慎研究多方考量,除
(2)村庄发展目标通过问题、目标、民意等多维度分析,充分考虑人口资
(1)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耕地保护任务。统筹安排
根据农业生产需求,完善农田水利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用地和农业产业园区合理发展空间。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护
(3)集约高效布局村庄建设用地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解下达的村庄建设用地
规模,不得突破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布局。综合考虑村庄自然山水格局、基础条件、发
规划“留白”。各地可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村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保障和支持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村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机动指标使用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要求,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衔接落实县域、乡镇域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以乡村建设行动为指引,以补缺提质增效为重点,统筹解决公共服务均等配置、基础设施短板补齐、交通体系优化衔接等发展问题。
(1)基础设施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配置要求,根据村庄分类和村民实
① 道路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确定的区域性道路、道路交通
设施建设要求。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完善对外交通、农村居民点间交通网络建设。因地制宜选择道路宽度与断面,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小于6.5米,通组路路基宽度原则上
宽度原则上控制在0.8-1.5米。根据村庄用地布局,明确城乡公交站点、公共停车场(点)等交通设施的布局要求、规模和标准。
以旅游服务为主导职能的村庄,可强化旅游道路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设计。
②给水工程设施优先采用集中统一供水,明确村域供水水源、供水方式
③排水工程设施明确村域及居民点雨污水收集与处理的方式,涉及采用
④电力电信设施明确供电电源,考虑用电、通信需求,布局村域供电、
⑤环境卫生设施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就地减量等要
收集点)、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选址要求、规模和标准。
(2)公共服务设施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配置要求,根据村庄分类和村民实
际需求,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和服务范围,合理确定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原则、规模和标准。鼓励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高使用效率,降低建设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原则上,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等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配置在集聚发展类和整治提升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保护类村庄,可选择距离临近、环境协调的新建区域,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城郊融合类村庄,可根据城区、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覆盖情况,据实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模和标准;搬迁撤并类村庄和暂不分类村庄,按需配置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表3-2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根据所处的地理环境,综合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火灾、地震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 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明确消防、防洪排涝、地质灾害、 地震等主要灾害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1)明确产业发展空间格局结合村庄所在县(区、市)、乡(镇)产业发展策略,
根据村庄产业现状、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梳理村庄现状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明确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因地制宜发展山地优势特色产业。
①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布局。对于直接服务种植 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 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利用农 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 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 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和 工业化程度高的产业项目,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园区集聚。
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商业服务、仓储 物流、旅游发展等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途、规模、强度等要求,鼓励经营性产业用地复合高效利用。
③设施农业发展用地布局。综合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 地选址要求和农村产业发展需要,预留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空间。统筹安排农业种植养殖配建辅助设施用地,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湿”系统修复治理要求,尽可能多的 保留乡村原有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提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措施,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提质改造、 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设用地整理等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以及还林还湖还草还湿、污染地块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相关项目,进一步明确各类项目的具体任务、实施范围和实施时序。详见附录表1.3。
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突出贵州多元文化特色,注重阳明文化、红色文化、地 方特色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衔接相关规划内容,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明确历史建筑或传统 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地质遗迹、历史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对象名录,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护好历史遗存的真实性,防止大拆大建,做到应保尽保。
(1)量力而行,稳步推进。要充分考虑人口回流、设施共享等情况,综合人力、财
力、村民需求和实施可操作性各方面实际情况,提出规划目标和整治重点,确定近期推进的产业发展、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 生态保护修复与土地整治等项目,明确建设时序。
(2)合理预算,保障实施。依据有关标准和项目规模进行资金预算,采取政府资金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方式,探索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建立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详见附录表1.4),明确近期建设的项目名称、空间位置、建设规模、投资金额、
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村 庄,须细化自然村(组)空间布局。搬迁撤并类、暂不分类的村庄,不作强制要求。
(1)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在合理预测村庄规模、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村庄实际用地条件,划定相对集中、连片的村庄建设边界。
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应尽量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风 险斜坡、地震活动断裂带等不适宜建设区。
(2)划定宅基地范围。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合理预测分户带来的新增宅基地需求,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切实保障“户有所居”,涉及新增宅基地需求的村庄和承担搬迁撤并类村庄安置任务的村庄,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应当合理划定新增宅基地建设范围。划定的宅基地范围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应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尽量减少村庄住房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干扰,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应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灾害、次生灾害易发区域。
增宅基地原则上在规划确定的宅基地范围内相对集中布局,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在村庄建设边界周边就近相对集中布局。
遵循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方案,结合 村庄实际需求,对村庄内供水、排水、供电、消防、防洪、 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细化布局要求。
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三农”工作,加强村庄 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助力打造乡村“十百千”示范工程升级版。
要保护好村庄的空间格局以及自然田园景观等环境要素,提出村庄总体风貌管控要求,塑造村庄特色风貌。具体可参照《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导则》、《贵州省农房风貌指引导则》等进行设计。
农房住宅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提出农房住宅面积、高度、层数等控制性内容,对建筑风格、色彩、屋顶形式等提出建设指引。
对村庄人居环境开展摸底调查,充分衔接相关部门工作,综合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规划方案,重点推进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4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实施。鼓励以前 图后则、图文并茂等形式,形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规划成果。各地要根据村庄分类、村庄建设发展实际需要、规划管理需求,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和成果编制深度。
(1)备案版成果备案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附表。
①文本包括总则、基础内容、细化增补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
条款建议等。
②图件必备图件: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
(组)用地布局规划图、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可选图件:产业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服务设
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分布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图(特色保护类村庄必备)、安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等。
④附表附表包括规划指标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国土空间
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等表格。
村民版成果应包括“2图1表1公约”,分别为村域综合 规划图、自然村(组)用地布局规划图、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村庄规划管理公约。
①村域综合规划图、自然村(组)用地布局规划图。各地可根据需要,增加鸟瞰图、局部透视图和典型民居图,增进村民对规划成果的理解。
②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包括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 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产业发展等项目名称、用地面积、资金规模、筹措方式、建设方式等。
③村庄规划管理公约。内容应包括规划核心要求,如生 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农房建设、安全和防灾减灾等,并应做到“行文易懂、内容好记、管理可行”。
报批附件包括村民意见征集材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相关记录材料等。
(2)本指南执行中具体问题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附录1规划文本附表
表1.1规划指标表
单位:公顷、%
单位:公顷
单位:公顷、万元、年
(1)规划建设用地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情况。重叠区域不再实施建设,原村庄规划是否还有指导性作用。
(2)规划建设用地与耕地重叠情况,重叠区域是否符合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的要求。
(3)规划建设用地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情况,重叠区域是否属于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
(4)规划建设用地是否落实安全要素管控要求,是否位于高压走廊、油气管线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是否位于公路、铁路规定的退让红线距离范围内;是否位于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是否影响行洪安全;是否位于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危险区(含风险斜坡)、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灾害、次生灾害易发区域;是否位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炸药库、化工厂等具有邻避要求的建设项目安全防护距离范 围内。
现状调查可采用地形图(遥感影像图或航拍图)田野踏 勘、文献查阅、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入了解村民意愿。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经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建设需求等6个方面。
①社会经济。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户籍人口、户数、劳动力人数、常住人口、人口迁入迁出、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种植结构、主导产业等。特色村庄应根据规划需 要增加相应调查内容,如旅游型村庄应增加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和旅游收入等调查内容。
②自然环境。包括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貌、自然 灾害、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各种自然资源等。
③历史文化和风貌要素调查。主要包括详细了解村庄发展、文化背景、民俗风情、民族特色、村庄形态与整体格局、传统民居、街巷空间、文物保护等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牌坊、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宗祠祭礼、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表演艺术和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要素。
④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调查等。
⑤权属调查。对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权属调查进行摸底 调查。
⑥相关政策。包括与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管理制 度等。
⑦建设需求。主要包括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村民的发展 诉求,如新建住房的宅基地需求、拟发展的产业、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方面的发展意愿和要求。
附录4制图要求
1、综合现状图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或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
成果)为工作底图,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的用地分类标准明确表达行政村村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标注各类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标注现状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河流等内容,呈现相邻的村庄、 乡镇、新城、产业区等的名称、行政区划或范围,附村域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2、综合规划图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或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已进行基
3、自然村(组)用地布局规划图以高清正射影像图和地形图为底图,附村规民约、近期实施
图纸应为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村域图件比例尺不小 于 1:10000,有条件的村庄可采用1:500-1:2000地形图;自然村
5、图示图例各类图纸要素、色彩、符号的表达,参考《市级国土空间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