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化空间融入。突出大别山、江淮分水岭、主城区、淮河水乡四大文化旅游片区,推动特色非遗项目融入旅游景区、度假区、星级酒店、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元化的非遗植入格局。依托庐剧等传统戏剧,以常驻、周末进驻的方式在景区景点定期展演。鼓励本地A级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建设非遗主题展馆,利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非遗旅游质量。支持并引导非遗体验场所对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创建A级旅游景区。
11.拓展业态融合。加大对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力度,鼓励将茶叶、剪纸、编织、传统美食等项目融入旅游、民宿、零售等业态。鼓励积极打造非遗特色街区,依托非遗项目发展夜游、夜购、夜食、夜娱等业态,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培育“茶文化空间”,依托六安瓜片、霍山黄芽、舒城小兰花、黄大茶、篮茶等制作技艺,发展“茶+美食”“茶+养生”“茶+保健”等业态,拓展“茶非遗”生活应用场景,增强游客黏性,助力文旅消费。
12.培育特色线路。支持并引导非遗传承人、保护单位、非遗体验场所与旅游企业合作,共同研发、运营“非遗+研学”“非遗+科创”等特色产品,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非遗旅游线路。鼓励旅行社在已有旅游线路产品中融入非遗展示体验等内容,支持旅游企业以非遗工坊、传承基地、特色景区、街区、村镇为点位,与传承人开展合作,培育打造一批满足游客需求、具有非遗亮点的精品旅游线路。
13.提升服务功能。鼓励各地依托非遗工坊、传承基地、非遗展馆等场所,围绕旅游要素增强互动演示、体验教学等功能,完善购物、餐饮、休憩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非遗旅游品牌建设,培育“跟着非遗游六安”“研学大别山,行走的思政课”“六安游礼”等品牌和产品,提升旅游服务功能。
14.开展双向培训。鼓励各地将旅游相关业务、非遗内容纳入非遗传承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范围,提高非遗传承传播非遗的意识和能力。实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计划,帮助传承人、保护工作者了解旅游行业特点、运营模式、游客需求等,增进传承人对其持有的非遗内涵、价值意义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