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鱼被多国列入禁止食用名单
美国:曾于上世纪90年代禁运该鱼,现已经解禁,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反对进口和州际交易油鱼。
日本:厚生劳动省列油鱼为"有毒鱼",禁止入口。
欧盟:出售蛇鲭科鱼制品时,须以包装形式出售;必须加上适当标签,提供有关烹调方法的资料;必须标示有关鱼类可造成肠胃不适的风险;标签必须附有学名及俗名。
意大利:官方列为禁止入口鱼种。
澳大利亚:公告为不建议食用鱼类。
加拿大:建议不要大量食用;采用能去掉部分油鱼的方法调制,减少潜在风险。
新加坡:政府要求业界必须正确标示两种鱼类,并建议采用烤的方法,减少当中的油分。
英国:英国食品标准局于2001年及2003年发出警告,指示食物供应商,勿将油鱼与相似的鱼类混淆。
中国香港:建议所有入口商都应将棘鳞蛇鲭和异鳞蛇鲭的俗名定为"蜡油鱼"和"oilfish",同时不可使用"鳕鱼"等其他俗名,以供业界和消费者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