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顶告,一个陌生的名词出现在移动互联网的营销中,到底是商机还是骗局?广告位当项目来推广,移动互联网市场谁来规范?宜搜卖关键词打着学术会议的幌子,中小企业主参会被要求买关键词,金额高达上万元是否值得,本期《天天3·15》重点关注:一个关键词的投资价值。】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伴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于移动互联服务的需求是越来越旺盛了,随时随地人们都可以通过手机浏览器进行咨询、游戏、购物、社交等等内容,手机上的电子商务平台因此而备受青睐。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已经部分向移动互联网来转移,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商务营运模式也是逐渐的被中小企业所接受。
移动互联网上的销售以互动为核心,要互动那么知名度就非常重要了,这个市场就又成了搜索引擎网站的一块值得开发的风水宝地,移动顶告这样的新名词应运而生。也就是移动互联网上的广告位的名称,也叫做关键词。
【消费者】
花3万元投资"项目" 疑似被骗欲退款遭拒
本周接到了消费者王小姐的投诉就和买这个关键词是有关系。王小姐说自己花3万元投资了一个项目,经朋友解释才明白只是在一个手机网站上买了一个广告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王小姐:我在8月23日接到一个电话,说邀请我参加一个移动搜索的活动。我说什么叫做移动搜索,他们说给你们品牌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他们发了一个短消息过来,有一个电子号,反正做得很严谨,直到你最后去的时候才知道是在哪个房间。我那天下午去了以后就在楼下,有人接。确定你的身份后才让你上去,筛选特别严谨。
进去以后一开始没怎么觉得不对,坐在那里看网络是怎么发展的,电子商务怎么发展的。一开始觉得跟我们不搭边,最后正式开始的时候是云里雾里跟你讲一通,百度的关键词从以前的几毛钱都没人要,现在多少钱都抢怎么的,基本上这样的情况,到最后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卖东西的,就是卖这个关键词。
中间有很多数据,还有很多录影的例子,你不知道真的假的,因为他们在这之前没有告诉你去参加什么会议,按我们的习惯或者说在网上先搜一下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到最后把你的气氛调的热情澎湃的,等你离开的时候,突然间门口用涌了一大批人,两三个人把你一个人围住,人为的营造这种很热销的东西,这种情况下一个很理智的人很难把持。
记者:大概每个人花了多少钱。
王小姐:我知道最多的那个人是24万,然后还有跟我去的那个女生是6万块。
主持人:四亿多的互联网用户,超过九亿的手机移动终端用户,这一切都显示着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全新的企业宣传营销平台,但是正如互联网发展初期一样虽然部分中小企业已经意识到了无线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对于如何投资如何操作还是一头雾水,因此也就容易被一些新鲜的概念所吸引,但是投资之后冷静下来思考才发现了一些问题,就像王小姐这样,交完钱之后第二天就开始怀疑宜搜能否给他所期许的那种回报呢。
王小姐:宜搜的前景确实是不错的,因为你看互联网能够看得到,而且手机慢慢的会变成大家主要上网的东西,但是我为什么后来觉得明白自己上当受骗了呢,就是回到家电脑一搜,负面新闻太多了太多了,这就让我很怀疑这么一个公司能做大吗?
主持人:发现这些网上的信息之后消费者加入了维权者的行列,并且到了宜搜公司讨一个说法,但是宜搜公司工作人员的态度让王小姐感到非常的意外。
王小姐:我后来加入这个维权的群,9月7日的时候有跟上海的网民多宝宝一起去他们公司。我当时跟他们说要求退钱的时候,他们态度很傲慢,然后跟我们说什么自己有后台,很硬。让我觉得跟这么一群人在做,他会给你好的售后服务吗?
我们也希望宜搜能够做起来,只有宜搜做起来我们才能够分到一杯羹,但是这种销售方式实在太让人反感了,你哪怕做的人性化一点,你有个3天反悔期的,也很人性化吧,我一时冲动花了钱出去了。
【商家】
公司不参与销售环节 客户可能夸大事实
主持人:除了王小姐我们节目还接到了其他消费者相同的投诉,都表示自己是在会议上被所谓的专家给忽悠了,明明是购买广告还说成是投资。据王小姐介绍,这位专家说最后的就快递这个词卖了20万,于是心动就就买了和自己生意相关的关键词。
我们也是联系到了宜搜的工作人员,询问这个移动顶告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业务,为什么要预收十年的费用。
记者:为什么要提前十年去购买这个关键词?它有投资价值吗?
客服:这个问题暂时我还不能给你一个很确定的(回答),因为近期有很多人冒充是宜搜的客户,在媒体进行一些诽谤,这个我们厂家是要核实客户的身份,然后再进行一系列问题的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发生了好几例,现在我们厂家也是非常关注这些问题。
记者:销售关键词你们有什么规定吗?
客服:销售的话在市场上来说,我们授权给到他以后,对整个的销售环节和销售的细节,包括促销模式,我们厂家是不参与的。
记者:因为你们打电话过去说是学术会议,到了现场又要让别人买关键词,所以,这一点可能让很多人觉得就在会议现场被忽悠了,感觉脑热买下关键词了,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营销推广方式呢?
客服:其实我们现在市场营销和推广的方式是以产品说明会或者是我们产品的一个在线注册的方式要进行销售的,所以说可能客户对这种模式可能会有一些反感和抵触,但是我们厂家这边也尽量在去和我们的经销商之间进行一些规范和规避的作用,但是客户可能事后会把这个事情形容的可能会夸大一点,其实肯定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律师】
会议营销让人反感 容易误导和侵害消费者
主持人:以下我们连线今天的两位嘉宾,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刚以及本节目评论员包华。消费者被请去参加活动等到了之后听了半天以后才发现原来是在推销一个东西,而且这个东西还挺贵的,像这种有点类似拉虎皮做大旗的宣传方式,想请教一下胡律师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胡刚:总体来说,消费者所碰到这种业内一般称为会议营销,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面发展的比较蓬勃,在各类的产品和推销中都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也有一些问题是夸大宣传,引人误导或者说营造会场上紧张的这种气氛等等,也确实是存在一些误导或者是侵害消费者,或者是相关参与人权利的情节。
主持人:确实是存在着诱导消费者的某种情形,我能这么理解吗?
胡刚:存在事实上的误导和某些在推销方式的一种强迫性的方式。
主持人:包华,你怎么看?
包华:这种会议营销的模式其实不仅仅是我们所说移动的产品上,最早我们在很多的产品上都能看到,包括一些消费品环节,包括投资的金融产品里都会遇到。
这种营销模式让消费者反感的原因主要是两个,一个就是在一个长时间的反复不断的高强度的宣传过程中,消费者很疲惫。第二个所推销的产品除了他本人去想到以外,未必能够让我们消费者真正信服他有这样的使用价值或者投资价值。基于这么两点,可能很多消费者不管是买了也好还是没买也好,事后对这种营销的模式肯定都会有一定的反感,所以在网上才会有反面或者是负面的消息。
主持人:像消费者反映的在所谓的活动现场就忽然会冲出来很多工作人员,拦住他们,然后劝他们来买关键词,然后还有一些人在旁边说我买,我买买这个多少钱买那个多少钱,想问一下胡律师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种行为是不是合法的?
胡刚:可以说现在很多的会议营销多多少少都会强调会议现场气氛的紧张性,紧迫感,以此来促销。但是我们从一个合同建立的过程当中来,我们可以看到这属于一个磋商过程的一个情形,就是说会议的组织者可能在会议的过程当中或者说是合同签订过程中营造了一种虚假的情形,使合同的相对方作出了一种错误的判断,存在这种可能性。
【评论员】
消费者需冷静心态 客观分析风险
主持人:包华,听听你的意见。
包华:如果真的如刚才消费者和投资人所说到的,有一些个托,说明销售方或者是会议的组织方在营造一种虚假的交易环境和交易的状态,以此误导我们的投资人或者是消费者对于这个产品的认识,而这样的手法其实也非常的老套。在很多产品中包括现在耳熟能详的房地产一些产品中其实这样的托都是存在的,只要大家能够辨清这个托的作用我想就不会上当。
主持人:那辨清这些托的作用还有那么多工作人员的纠缠,能不能交给我们消费者一些摆脱他们的办法?
胡刚:首先对于会议营销本身我个人觉得还是一个本着理性的东西,本身并没有这么做。我们批判是会议营销过程中那些虚假的误导方面的一些错误,所以我们强调一点叫做理性的判断,就是说实际上我们说到的所谓移动顶告或者类似于移动互联网这些服务,实际上来自于互联网的一些产品,来自域名的升值或者投资这种概念,早在2008年当时中国互联网协会专门发了通告,就是说强调树立正确的所谓域名价值观,预防非理性投资的风险。
所以说这些本身是可能也许真的我们说这个产品现在可能卖3千未来可能卖3万,这是有这种可能性的,但这种可能性多大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消费者和投资者要秉承一个理性的审慎的态度,避免这种3分钟的热情或者说当时急着付款,冲动消费或者是投资。
主持人:也就是说换句话来说我理解胡律师的意思是更重要的是在于消费者能够自己在这种有点类似于狂热的气氛当中来把握住自己的心态,然后冷静的消费是这样吗?
胡刚:是的。
主持人:包华你的意见呢?
包华:我给大家可能提供两种具体的方法,让大家能够自己冷静一些,第一个凡是参加这样一些产品推介会的话,建议消费者和投资人不要自己一个人去,带几个亲朋好友去,有几个人在一块儿能够有商有量。
主持人:有人能把你拽住。
包华:就避免了我们的推销人员单方面长时间的疲劳轰炸的效果,然后让自己能够冷静下来,认认真真考量这个产品是否有投资价值,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另外一个事情当你确实找不到对方的疏漏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诉你这个产品不好在哪,有哪些方面的风险,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这件事情万无一失一本万利,我相信销售人员不会卖给你自己就留下了,出于这种考虑你可以让销售员主动告诉你这个产品的风险在什么地方,评价一下这个风险你是否能够承担,如果不能够承担的话就不要做投资的行为。
主持人:包华给我们提供了两条建议,第一条是最好带个人跟你一起去,第二个就是从反方向来思维一下要求销售人员告诉你如果我做这个投资有没有风险,风险有多大,这个风险你自己是不是能够承受,这样能够帮助你冷静自己的心态。
如果说以上说的这些营销企业都是用的别样的营销方式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的话,那么下面我们要说的可能就会有问题了。一般商品出售都应该是有退换的时间的,可以退可以换,但是我们听到我们的消费者王小姐购买的互联网关键词却是不能退不能换的,我想请教一下胡律师这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胡刚:从一个产品互联网服务来说一般说是所谓可退可换,这和我们平常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是产品质量法中不完全的一致,但是这里面实际上更多的应该是基于电信条例相关规定,整体来说有一个双方协商的过程。
消费者如果碰到这种情况,最主要看你签订的合同中当时记载的是什么内容,比如说有前期的所谓的介绍等等,这些介绍是否构成你签订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的条款,或者说一个限制条件,如果仅仅是一个其他的背景介绍,而一个所谓的说明或者说介绍一种可能性,这种情况下可能还是以合同为主,主要是看你是和所谓的这家搜索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还是他这家搜索公司指定的某个代理商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到底是什么,是广告合同还是所谓其他的一种合同,合同的内容不一样,约定的不一样,可能最后你获得的服务也是不一样的。
但是总体来说我们一般来说在电信领域,一般来说最长的注册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0年,超过10年以上应该值得关注,另外电信领域服务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竞争也非常的激烈,所以我觉得一种短时间的可能更好一些。
主持人:我觉得消费者碰到了这种情况购买了关键词以后,不能够退换是否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包华:由于我们这样一些服务的产品,他的条件交易的条件主要是通过协议来明确的,在法律上我们所谓的三包的规定,退换货的规定都是指传统的以物质为展示本身的一个本质的这样一个产品,比如说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等这样一系列产品。
而对于服务产品这块退还来讲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禁止性要求,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主要是通过双方的一个约定来实现的。双方约定的情况之下我们的消费者或者我们投资人就要看明白自己手中的协议,我们所有的服务全部是基于该协议发生而且是根据该协议进行履行的,所以消费者如果说考虑到这方面确实对自己有影响。
比如刚才胡律师提到的电信行业的服务是发展非常迅猛的,十年前我们不可能想到的3G事件是什么样子,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消费者自己要给自己提示,同时消费者要明确,如果这个产品你确实经过介绍之后还不是很熟悉,还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之下就不要随便的轻易去签这份协议,因为这个协议意味着你有一个协议上的义务。
主持人:你能够享受到什么样的权利和你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是有直接关系的,所以你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冷静的去研究好这个相关的条款。
包华:包括上面的产品,这个产品通过协议和介绍都是看不明白的情况之下这个购买的行为一定要停下来。
主持人:再来看一下消费者感觉到有些权益受到了侵害,所以要到这家宜搜公司去维权,在这个时候他们竟然受到了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威胁,也受到了其他一些人的语言上的或者其他方面的威胁,这种情况是否已经涉及到犯罪了,胡律师?
胡刚:如果仅仅是语言上的威胁恐怕不是一个犯罪的问题,而同时来说首先我们要了解清楚我们首先是当时签订合同的合同对方是谁,代理公司,还是最终提供服务的这家搜索公司,两者之间我们两者都会选择任意一家主张我们的权力。
第二如果碰到威胁性的语言可以及时的搜集固定证据以此为我们进一步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一个证据上的支撑,第三是碰到这种情况就是说我们要着重强调从无效或者撤销的角度来说进行一些探讨,重点强调有关这种夸大宣传或者说涉嫌虚假宣传的内容,如果我们能够把它搜集的更加全面一些,有可能可以利用我们合同法中所规定的无效或者说撤销的程序来达到部分投资人和消费者自己权益要求的欺诈。
主持人:再请包华给我们讲一下,怎么样来防范这种借活动或者是会议的名义来推销这样的行为,我们消费者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来对待推销呢?
包华:首先不管是会议也好还是一种活动也好它的本质是一种推销,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我建议这么几点,第一个消费者尽量的不要参与这种会议营销的方法,因为他很多产品你都不了解也不知道,想通过会议比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的会议来充分了解一个产品,了解背后服务商的咨询,这本身是有一定困难的,这样会议的质量对一般的消费者来说并不高。
第二个消费者如果愿意去看看的话就不要带太多钱,如果一个产品真正是一个好产品的时候不是您头脑一热去判断的,而是回到家冷静下来看看跟自己的朋友和家人沟通了解完之后包括生意火爆沟通了解完之后确定他的产品是否好,如果是事后发现这个产品确实很不错的话您再去付费我相信对方是会收取的,现场不要做这样的投资判断的行为。
主持人:但是现在有很多会议告诉你只能当天买才有这个价格,如果不是当天买的话就不是这个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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