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我是湖南银行衡阳潇湘支行综合楼的10楼住户,此楼坐落在衡阳市石鼓区司前街附38号,家属房与支行办公楼共楼道、楼梯、共电梯,总楼层11层,实际楼高12.5层,(1一2层为门面和办公层),十年前办公楼人员巳搬迁,电梯也使用了多年,完全失效了。支行现留有档案室和三楼几个职员办公,家宿楼共18户,只有三户是外单位员工,其他均为湖南银行职工。
这十年当中家宿代表无数次与支行进行过沟通,
大概是九年前第一次协商答成共同愿望:按面积双方分摊电梯安装费,银行不了了之拖着不办
大概是7年前第二次答成愿望:
家宿房与银行各出一半安装费和电费,银行又不了了之
大概是5年前第三次答成愿望:
电梯安装费由家宿房出,电费、年检、维修费由支行出,这次银行有意向和行动了,派人来现场观察了。
天有不测风云2024换领导了又无果了
2024年第四次与新领导沟通:
支行说综合办公楼要变卖,电梯安装的事不能动了,我方提取你变卖前把电井让出来给我们自己安装电梯自己负责电费,领导说这样他们不好卖不能实行。
照他们逻辑支行永远卖不出我们就永远没有办法坐上电梯。综合楼的的住户就这么倒霉吗?
这十年换过几个办公室主任,每换一次对我们来说是一次打击。
我老公巳66岁了,俩个寒腿巳无法上楼了,长期居住在女儿家,我们这栋楼的邻居都是有孙的人了,由于没电梯,有条件的就长期住在商银家园(湖南银行另一个家宿楼),没条件的就长住女儿家,只有低层三户人家长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