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行业分为两派,南派69800体系,就是连锁经营,北派就是中绿资本运作。南派也好,北派也罢,那很多人问?为什么国家不打击呢?
一、地方保护主义
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口中的国家就是指的政府,而政府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些城市资本运作为什么如此猖獗,并不是中央政府不去打击,而是少些地方政府部门有错误的认识,其原因是地方政府部门认为连锁经营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个别地方执法部门把传销活动视为罚没款的重要来源,‘放水养鱼’这种十分错误的做法,导致了资本运作在广西的猖獗。也就是说由于大量资本运作从事人员可以刺激当地经济发展,所以在不影响当地治安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取证难,需多部门联合打击
如果被抓,前面刚驱散,两三个小时之后他们又聚集在一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打架斗殴,久而久之,警察就懒得管了!
有些人就会问“为什么经理,总管级别人员不抓呢?为什么抓了几天就放回来呢?”其实,工商公安也想抓,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什么叫证据?工资单、汇款单、申购单、体系图(网络图)、组织者名单、更重要的是人证。对于这样的证据连参与的人员都没有,这就说明组织者是非常狡猾和隐蔽的。在破获的各大案件中,很多是高级别人员举报,然后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证据打击组织。仅凭公安工商独立寻找组织证据,难度是很大的,需要长时间取证,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才能打掉一个组织。
试问一些行业人员,当你们到公安工商举报说自己被骗了几万、几十万时,你们能拿出证据吗?你们不觉得可悲吗?当你们参与这个1040阳光工程的时候,他们什么凭证都不会给你留下,全凭嘴说承诺,而你们在金钱欲望的促使下,你们全部陷入了谎言之中。
三、关于为什么这么从事者不抓
前提是先看清楚资本运作者与其他一些常见犯罪的区别。组织者领导者才有罪。三层的层级加三十个下线,形成犯罪事实。这是法律前提,之后才是取证的问题,你连申购单体系图甚至行业资料都不敢给警察看,如何有证据证明呢,警察问你是不是做这东西的,你也否认。法治社会的基础是,一切依法办事。总不能在大街上抓住一大堆人就说是传销头子吧,广场上、小区里的行业人再多,政府提醒了,也打击了,也宣传了,可一切都认为是调控,这种认知上的错误,很难解释清楚,需要耐心。同时如果你躲开推荐人,自己去找警察核实真实信息,警察还是会说这是传销,那么推荐人会告诉你,警察职责所在肯定要这么说,因为他要暗中支持,不能明说。如果按这种说法,警察不能明说是职责,媒体甚至央视明说就是调控,这种说法本身就是自相矛盾,请仔细推敲。
2.银监会,银行卡如何解释?
银监会的职责是负责国有重点银行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定,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是终止业务范围。银行只是一个资金交流机构,只有当一个账户里面的资金达到一定限度才会引起银监会的注意。我们申购的钱是打进银行的,但是你这边打进去那边就会取出来进行分配的,资金不在银行停留,况且老总的号是定期注销。
关于大额可疑,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行业每天的发展根本达不到规定的转账额度,所以和银监会彻查没有半点关系的。十天半月都难发展到一个人,根本就达不到引起银监会注意的要求。账号都是体系老总的或者是体系的申购总管、大总管的。不是你去了解行业的时候说的一个统一的账号。
关于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这一点上是很多新人相信银行代表国家行为的地方。首先要知道的重点是,存钱的时候有可能是一个账号,这是一个集中存钱的动作,符合反洗钱前半个描述,分散进一个账号。但是反洗钱的后半部分是,集中出。分散进的钱集中转出去,才是完整的法律意义的洗钱动作。也许新人能看到分散进的前半个动作,但是肯定看不到集中出的动作,因为老总都是转账出去一部分,每个银行网点去取钱,然后在存进对应的卡号。这就是分散出,不是集中出。所以从整体资金流转程序上,因为保密的原因,掩饰了后半部分操作事实,从新人的角度来看,就是违反反洗钱来推理国家行为。
关于银行现象,银行职能是融资放贷,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存钱取钱的地方,没人管你的钱是什么来源。银行不是执法机构,每一个相关犯罪的非法行为,都必须在执法机构要求下进行配合。至于银行网点的多少,这是因为他要融资,吸纳存款,如果你认识银行职员,你会知道每个月银行职工都有拉存款压力,网点的多少是取决于存款行为的密度,而且存款取款电汇转账等操作行为,银行要收取手续费,这个手续费是中国银行第二大收益来源,所以说银行是受益者,他不会拒绝你存款,也没有必要,没有法律拒绝,存取款是公民的基本自由。他即便知道你存的钱是非法来源,执法机关不要求,他是没有任何权利阻止的,在门口设置宣传栏及打击传销的标语广告,已经是银行部门最大程度的努力,当然你将这些预防传销的宣传视之为调控或者所谓暗中支持,只能说明你缺乏常识。至于什么银行代发工资之类的说法,你可以问银行网点你的银行卡是否为捆绑后的代发工资卡,运气好的时候,你会遇到个别不要脸的银行大堂经理告诉你‘你上税了,你这是工资卡’(你可以考虑让他换个户籍归属地来赚1040万)。银行只是一个融资放贷存钱的商业机构,即便是国有银行,也还是商业机构,他没有权利监督或者监管其他行为。你需要知道的一个重点是,存款自由,取款自由,你可以用各种方式在其他地方的银行来回存取款,验证一些事情,大可不必去相信行业。
3.手机卡,集团网如何解释?
要办一个集团网其实很简单办理集团网的条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组网电话号清单。看起来很正规,其实,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印章都可以造假,传销组织者都应该可以搞定,异地的小体系大都是挂靠在某个公司名下的。做为一名传销组织者在当地一定有一些社会关系,找个小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应该不难。而办理的时候,移动或联通的业务员不会去调查,为了提高业务量他们会给予办理。你可以到当地的移动、联通营业厅询问,手机所使用的集团网是属于哪个公司注册的,到时候就会明白一切。
移动、联通只是经营服务部门,不会调查你公司具体工作与行为。例如,你不能说小偷、强盗、贪官等使用电话证明合法吧。手机短信诈骗存在好几年,抓来抓去都抓到国外了,存在就合理合法吗?另外,存在的超大型集团网,往往都是正常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使用的集团网,而你只需找到负责这些集团网的移动、联通客户经理,他可以私下操作放你入网,毕竟他可以因为你入围产生的电话费而收益,完成业绩压力。这只是他们在业务和管理上的空隙,相关单位管理不完善的结果。有规定有制度的时候,往往利益可以让人绕过制度牟利,记住这是中国文化中的人性历史包袱。有些地方的传销欺骗新人说自己用的电话是军网电话,找个军用座机打打就是,军网电话拨打全国军网座机,都是免费的。
至于是否有十万人,是否全部免费,连来电显示都不收费,自己在自己号段里面试,或者在外面合作营业厅里找是否有号段卖。不要听十来个行业人强调之后,就丧失了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调查能力。不要把这个话题无限发挥,电话只是一个日常工具,不值得去发挥那么多想象力,这只是不懂通信专业的人杜撰,然后找些貌似专业的人捧场杜撰出来的。
4、行业违不违法?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同样,很多行业人员都说,如果我们是传销,为什么我们成千上万的人在这里不抓,难道当地的公安工商不知道吗?是的,我也承认某些地方是存在这样的情况。那我想反问你们,卖淫嫖娼违法吗?那为什么很多地方都有红灯区,更有些宾馆直接上门推销,街道两旁灰暗红灯闪烁,难道公安不知道吗?为什么不能彻底取缔呢?制假贩假也是犯罪行为,但你打开淘宝,里有多少是真品。
强调一点,国家一直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而打击过后你们说什么是“宏观调控”。按照法律规定,低级别人员只能说服、教育、遣散不能拘留,把你们遣散后你们又集中在一起,而高级别人员行动狡秘,加上取证难,所以很难打击。例如卖淫一样,必须是现场交易时抓获才能定罪。
闯红灯也是违反交通法,交警发现后只能制止不能抓捕。但是因你闯红灯造成车辆躲避引起重大恶性的交通事故,你要承担法律责任。
还有一些传销组织说“行业”没有立法,也就是说中国没有出台“连锁经营”法。“连锁经营”只是一个销售名称,同属于经济商业,关于这类有专门的法律。传销也属于经济犯罪一类。如果按照这样的思维模式。中国没有打工法,也没有农民工法,那用什么保护他们的权益呢?再问劳动法可以吗?
我们看新闻都知道东莞是“小姐”之城,在那里娱乐场所里几乎都有三陪服务,当他们说这一切都是合法的,你会怎么判定呢?是的,如果犯法他们敢这么公开的做吗?当地的工商公安难道不知道吗?打击取缔不是很简单吗?在从事犯罪没有被抓捕之前,你可以说不犯法只限于你个人,但不代表真的不违法,当有一天公安抓捕,法院审判时,那时候就知道什么叫违法犯罪了。
5.行业有没有什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