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实际,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4年已出台系列利好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推出3条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对首府楼市带来积极影响。
一是将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执行期为2025年当年。
二是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选择按月缴存额扣划也可选择按月还款额扣划,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扣划方式应一致,双方合计扣划额度应不大于月还款额。
三是按月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如选择按月缴存额扣划方式,扣划的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应不低于本人月缴存额的3倍;如选择按月还款额扣划方式,扣划的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应不低于月还款额的3倍。
拓展消息:关于制定与优化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房〔2024〕58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新建金〔2024〕36号)要求,为进一步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与优化了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需相关部门出具购买保障性住房证明),最低首付比例可为15%,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
二、放宽贷款申请征信审核条件。《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记录调整为《个人信用报告》五年内未出现连续五期或累计十期及以上逾期记录,执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三、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流程。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业务中,抵押期限(债务期限)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基础上增加一年的要求。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抵押登记材料中,抵押期限(债务期限)系统自动按受理日期加贷款年限填写。
上述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