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路上不落一人”,这是承诺,更是责任。从基本生活到衣食冷暖,从补齐短板到兜住底线,社会救助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聚焦5个关键词,点击社会救助改革创新。
01主动发现机制
“俺们怎么也没想到,刚从医院回家,村里就来人查看情况,不仅送来2000块钱,还给俺对象办了低保,帮全家解决了大难题。”说起前段时间被救助的经历,山东省曲阜市姚村镇陈家寨村村民陈爱民记忆犹新。陈爱民的丈夫陈西成2022年3月查出患有右下肢动脉栓塞、急性肾衰竭等疾病,治疗费用巨大。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到该情况后,将信息下发至姚村镇民政办,镇民政办按程序实地走访核实,随后给陈西成送去临时救助金,并为其办理了低保重病单人保。
为了让更多像陈西成这样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到及时救助,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和预警标识,将困难对象按属地反馈给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排查走访,主动送政策、送温暖,让救助更及时。
主动发现救助对象,是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转变的关键一步。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主动发现”即通过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走访、以县为单位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等途径实现,这是救助理念的重大转变,深刻改变了社会救助的方式以及基层救助工作的行为模式。
通过“铁脚板+大数据”,加大“政策找人”力度,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2021年,民政部印发《“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动员基层救助干部、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走村入户,将低收入人口底数摸排出来,面对面摸清他们的救助需求。各级民政部门全年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185万人次,发放资金19.5亿元,累计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个案问题14.5万个。民政部还鼓励各地运用微信、APP小程序、手机短信等智能化手段,推进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通过“掌上办”“指尖办”,方便困难群众查询办理社会救助。
除了通过入户走访、困难群众自主申报外,民政部还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与教育、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共享,全面了解掌握低收入人口相关数据信息。截至2022年6月,已归集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4%。通过定期开展比对,指导地方做好摸排核实工作,重点摸清了脱贫人口相关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牢牢兜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02县级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体现的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厚度、政策温度,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做好沟通协调。2017年1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民政部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推进落实:召开视频会议迅速动员部署各地要加强落实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加快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多渠道大力加强政策宣传;紧急下发贯彻文件抓好落实。各地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政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所有县级均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经过两年多运行,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救助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机制推进不平衡、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为此,2019年5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指引》,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切实保障好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发生较大规模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2022年6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明确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与举措,从强化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定期开展信息比对,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到因地制宜实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主动发现、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等制度机制,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03社会救助创新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要求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从生动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
基层是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救助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隐患,基层和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鼓励、引导基层深入研究当前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才能破解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难题。
啃“硬骨头”、打“拦路虎”。近年来,民政部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先后开展了2016年度社会救助领域最佳创新实践成果、2017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最佳案例、2018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案例、2019年度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十佳案例、2021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评选,五年共有65个案例入选,汇聚了一批富有特色的实践创造。
浙江省乐清市聚焦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坚持党建统领、政社联动,以供给侧改革、数字化改革的理念,打造智慧救助服务联合体,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上海市长宁区以“政府+专业机构+顾问”为服务主体,以“整合政策+链接资源+陪伴帮扶”为核心,首创“社区救助顾问”制度,打造陪伴式、长效式、全程式救助服务;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积极推进服务类救助创新发展,将服务对象分群锁定,将服务需求分级响应,探索了“分群分级”服务类救助的新路径;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以推进全国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试点为契机,制定了规则统一、城乡统筹的低收入人口审核确认办法,农村中低收入家庭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这些特色鲜明的地方创新实践,是新时代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的缩影,探索出了一系列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如深化党建引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政社联动、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数据支撑等等。来自基层创新的涓涓细流,汇聚成推进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滚滚大潮,必将为社会救助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注入新动力。
04政府购买救助服务
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少、设施设备不足、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等一直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难题,使得急难个案得不到及时救助,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2017年9月,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明确各地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这是按照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成效的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为困难群众编织一张保障基本生活的“安全网”、消除社会救助服务“中梗阻”和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的决心。
《意见》出台后,多地纷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社工机构助力民政工作,由专业社工对低保对象的家庭资产、收入、致贫原因、身心健康状况、生活需求等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以此弥补基层民政经办力量的不足,推动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化和救助质效的大提升。
在四川江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第三方机构选聘了专职社会救助信息员12名、社会救助协理员253名。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员与协理员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广泛链接各类社会资源,发掘救助对象的优势和潜能,为低保家庭赋权增能,构建以提升可持续生计能力、社会融入能力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对救助对象开展“资金+物资+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救助服务,由传统救助方式转变为从根本上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助其良性发展,解决了之前政府重复性救助模式存在的问题,改变了多年来受编制和人力所限,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在救助方式上存在的“重物质、轻服务”“重输血、轻造血”现象。
05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2016年12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通知,发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全面客观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自此,民政部每年会同财政部对全国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对各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按年度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结果通报地方并引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形成对地方工作的奖惩机制;健全民政、财政、代理金融机构三方制约机制;开通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专线,公布并及时更新部省市县四级社会救助服务电话3700多个,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求助。
各地闻令而动,纷纷强化绩效评价,在对象审批、分类施保、资金监管、动态管理等各个环节上下足功夫。福建将“社会救助发展成效”纳入每年省对设区市绩效考核,2022年首次把“低收入人口保障水平”作为重要指标,明确省级财政在安排2023年省级补助资金时,将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地方予以倾斜;江西赣州市民政局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以紧扣“评价原则、核查流程、过程管理”三个环节为重点,完善第三方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建设;新疆哈密市采取重点督查和回头督查相结合的形式,逐村、逐户、逐人“过筛子”式排查,确保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面落实。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通过多样化形式督促指导社会救助政策的及时有效落地,真正把这一惠民政策用在困难群众身上,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每一分“保命钱”,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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