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这里养不起你这尊大佛,你还是另谋高就吧。”
三个月前,在大连某品牌连锁咖啡公司从事运营总监工作的杨兵突然被公司辞退,事后才知道公司购买了职场监控软件,前脚他投出简历,后脚老板就收到“告密信”。
他认为企业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但他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
杨兵在大连某品牌连锁咖啡公司从事运营总监工作,月薪8000元。三个月前,两名第三方科技人员在54名员工的电脑内安装了一款名为“威眼”的监控软件。
听到同行透露,其他公司同岗位的月薪已经涨到1.5万元,杨兵便利用午休时间更新了简历,还顺手投了一份。让他没想到的是“威眼”功能如此强大,半小时后他就被开除了。
仲裁院不支持杨兵的裁决依据是,根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8条,互联网接入单位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可以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因此,公司在工作场所使用监控软件合法。
办公地视频监控,老板不经意看眼电脑屏幕,共享实时位置查岗……除了这些“初级段位”的监控手段,越来越多的企业用起了监控软件。
“上淘宝查个快递,临近中午跟同事约个饭,这样的内容有必要监控吗?大家都是为了工作,即使有一两句个人话题,这太正常不过了吧。被监控无异于被人偷看洗澡!”大连某软件开发企业员工蒋子安说。
尽管不少员工认为,职场监控软件的运用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但在司法实践中,被监控员工状告企业却很难胜诉。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解释说,隐私权是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公司规定员工不许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并且明确告知监控的情况下,违规员工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公司说法:职场“透明”是为了企业利益
HR任金陵所在的某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就是监控软件的使用企业之一。由于工作需要,公司不能屏蔽员工上网搜索信息,于是通过后台监控的方式了解员工工作情况。
10月25日9时,记者用任金陵的账号登陆后发现,员工268人,前一天上网时间超过1小时(视为怠工)的人数为12人,日平均怠工时长302分钟。员工通过各类软件外发信息90926次,疑似泄露信息3人。有离职倾向人数23人,其中刘娟等人排名前五。
“每一条上网痕迹都有保存,甚至某个员工最近痔疮犯了,在查哪些特效药都知道。”任金陵说。接下来她的工作就是警告怠工者,查看发送信息频繁的3人每条信息都是啥,是否涉密;找刘娟等人谈话,“不忠心的果断劝退”。
“不打招呼就离职的员工、惰性怠工的员工太多了。”任金陵赞同使用监控系统,“对员工的工作量计算也公平。你花5个小时上网购物,3个小时糊弄任务,和花8小时工作的员工一样开钱,未免太不公平了吧!有了监控,多少能提醒员工工作时间少干别的。”
“企业每年拿出10多万元不是为了打探员工隐私,而是为了企业利益,提前感知组织内部风险。”辽宁某运动品生产销售企业信息管理中心总监唐守军说。一次偶然事件,让唐守军所在的企业开始监控员工。
去年11月,彭小春在忍受了长达一年的职场监控后,选择离职。“同事都变得有些‘病态’,宁肯脑袋短路盯着屏幕发呆,也不敢去走廊透透气聊聊天。”
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胡枚告诉记者,长期处于“压抑”的职场环境,不利于员工工作。“大部分的企业不会利用监控到的信息做文章,可只要有一次误解,员工就会十分抵触。”胡枚说,“我有一个患者,查询客户信息时不小心点进一个购物推销广告忘了关闭,结果后台显示她浏览购物网站3个多小时。虽然事后调出视频监控并加以说明,但她在长期监控下心结难除,最后还是辞职了。”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认为,善用科技才能优化职场生态。不可否认的是科技进步,实时后台监控让企业运转效率提高。但是哪些个人信息企业可以监控并利用,哪些是不可以被泄露及使用的,许多企业目前还分不清楚。
“一些企业突破职场道德和社会伦理,利用技术窃取和盗用员工非工作时间的信息进行贩卖的事也偶有发生。这是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个新课题。”王磊说。
王金海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及规定,明确企业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规范利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优化网络大环境。
这些都是监控,但不一定都侵权
1.通过考勤机来获得员工的出勤情况。
2.办公区域安装监控摄像头。这种方式可防止一些违法违规行为。
3.通话录音,了解业务员的话务技巧和对客户的服务,或防范公司的内部技术资料泄露。
4.在员工手机上安装GPS终端来定位。
5.安装监控软件,掌握员工使用电脑在干什么。
这些行为是否都构成侵权呢?劳动法专家表示,针对各类常见的职场监控行为,法律有不同的解释。判断是否侵犯隐私权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是否“事先告知”。